“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三: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十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相继组建,大多数市(地)也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务院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制定发布了业绩考核、规范改制、产权管理、清产核资等规章和文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开展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了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的董事会试点工作,实现了大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和董事会管理经理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04年,占全国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净资产66.9%的2903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已有1464家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制企业,改制面为50.4%。目前全国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1000余家,其国有权益和实现利润分别约占全国国有企业的17%和46%,累计筹集资金超过1万亿元,已成为我国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
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成效显著。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有的县属企业改制面已达90%以上。通过改制,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企业转变了机制,职工转换了身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4年底,全国安排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484个,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370亿元,涉及职工667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529亿元。目前全国已有一半以上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关闭破产政策的实施,改善了国有经济的质量,促进了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步伐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大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共有854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包括离退休教师与企业分离,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40多亿元。2005年,74家企业的1500多个中小学校和公检法机构的分离工作正式启动。
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国有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累计达到2700多万人,其中180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从最高时的7500万人减少到2004年底的4004万人。截至2005年9月底,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41.4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安置富余人员98.5万人。
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国有企业大力推进自主技术创新,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占领了技术制高点,如“神六”载人飞船的成功发射和载人返回舱的顺利着陆,完成了我国真正意义上有人参与的空间科学试验,标志着我国的载人航天技术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获得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646项,投产的新产品22943个,采用新工艺17204项,三年实现重大工艺改进7427项。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效果开始显现。“十五”期间,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我国国有企业数量由2001年的17.4万户减少到2004年的13.8万户,减少了26%;资产总额由16.7万亿元上升到22.3万亿元,增长了33.5%;国有资产总量从6万亿元提高到7.5万亿元,增长了25%;实现利润从2811亿元增加到7525亿元,增长了1.7倍。一批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开始涌现,我国内地进入200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15户,全部是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