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八:配合宏观调控灵活运用金融手段
“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八:
配合宏观调控灵活运用金融手段
“十五”期间,按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不同阶段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成功治理了通货紧缩,同时又及时防范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了币值稳定,实现了金融宏观调控的预定目标。
一是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长适度,与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基本相适应。2001年至2005年9月底,广义货币供应量M2分别增长14.4%、16.8%、20.0%、14.7%和17.9%,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分别增长11.6%和15.8%、21.1%、14.5%、13.5%,为“十五”期间经济增长9%以上和消费物价涨幅控制在2%以下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实现上述金融宏观调控目标的同时,金融宏观调体系也不断完善。人民银行加强以市场为基础的调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创造性地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有效对冲了外汇占款增长带来的基础货币投放,保持流动性总量适度和市场利率基本稳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框架,金融宏观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了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至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稳定在1美元兑8.28人民币的水平。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根据对汇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测算,人民币对美元当日升值2%,即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为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条件。
三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利率的调节作用明显增强。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2004年10月29日在上调基准利率的同时,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中央银行利率体系建设逐步深化,改革了再贴现利率的形成机制,建立了再贷款浮息制度,优化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利率结构。逐步实现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协调本外币利率政策。通过以上努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利率杠杆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