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二十七: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时间: 2014-07-21 1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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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二十七:

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在结构调整、体制转型、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失业问题,就业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问题,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下岗失业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各地把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吸纳劳动力大的服务业作为重点,形成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就业较大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预计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将达到7.6亿左右,比“九五”期末增加400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将接近2.7亿,比“九五”期末增加4200万人。“十五”期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大幅增加。预计“十五”期末,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6.5:22.5:31,与“九五”期末的50:22.5:27.5相比,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期间,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借鉴世界各国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与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几年来,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了明显效应。“十五”期间,有1800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2003年以来,通过实施就业援助,帮助370万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进一步总结、扩展、调整、充实了积极就业政策。为全面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确立,城乡统筹就业开始起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绝大部分街道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承担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适应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增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相衔接,预计到“十五”期末,全国将有600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整体推进,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了70%,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得到改善,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还积极开展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开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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