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2-27
来源: 省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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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列省委机构序列。

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 研究制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 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省委各部门之间、省政府各部门之间、省委各部门和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直各部门与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

4. 审核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省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设区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副局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审核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总额。

5. 审核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 负责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省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7. 参与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协同省直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审批设区市相当于当地局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核设区市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制订有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协调市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

8. 指导全省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 指导协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编制人员的数额。

10. 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 指导并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指导协调全省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

12.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编委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办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预算、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预算。

二、省编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编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编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2624.63万元。

(二)关于省编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编办2017年收入预算262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22.21万元,占88.5%;上年结转收入302.42万元,占11.5%。

(三)关于省编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编办2017年支出预算2624.63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76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49.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5.01万元,项目支出1100.01万元。

(四)关于省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4.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2.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7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省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322.2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84.97万元,主要是工资晋级晋档、公积金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9.46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万元,占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03.76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74.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7.7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宣传教育等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基本支出(项)156.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专项支出(项)14.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房租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网络、机构编制网站维护及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等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21.2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金等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

(六)关于省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49.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7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省编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编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省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1.55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4.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5.99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6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 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编办本级、省事业单位登记管预算二家行政单位以及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01万元。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编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1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出采购服务预算788.7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编办专项公用类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00.01 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款项以外其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金等支出。

(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