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委编办做好“三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

时间: 2019-10-16 17: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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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奉化区委编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各区级部门和镇(街道)一线展开调研,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职责分工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

一、做好“协同”文章,完善部门间工作机制。针对机构改革后同一领域出现的职责分工问题,该办在深入调研的基上进行了系统梳理,如应急管理领域“防治”与“救援”的分离、价格和商务领域“管理”与“处罚”的分离、生态领域“保护”与“执法”的分离等等,与机构改革“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要求不相符,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此,该办针对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分批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针对性研究对策措施。如为做好应急管理领域的“防治”与“救援”工作,专门召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职责衔接配合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做好“承接”文章,推动政事间职能归位。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要求,该办深入调研改革后“政事分开”运作情况。根据新的“三定”规定,部门机关大都能够承接新划入的行政职能,但因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存在部分行政职能仍由事业单位承担的问题,如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区农业农村局内设科室很难承接原农机管理站的拖拉机年检等行政职能。为此,该办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讨,着力在“解决现实矛盾、挖掘工作潜力、提升承接能力”上下功夫,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行政职能正真回归行政机关。

三、做好“下放”文章,理顺县乡级职责关系。围绕区级部门下放镇(街道)事项,该办重点解决了相应的财权、人权对等下放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县乡两级职责相统一。如在审批服务领域,推动建立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有效提升下放事项的服务水平。在行政执法领域,通过整合现有的基层执法力量和建立统一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区级部门部分执法权直接下放,解决了基层单位“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区级部门重点做好下放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履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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