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公示
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
登记时间:2025-04-29 14:31:43
单位名称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臧雷鸣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2楼
开办资金(万元)20.00经费来源财政适当补助
年初数(万元)0.26期末数(万元)0.27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纳入创新人才专项编制的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0852810581举办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3年10月,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成立(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经省委编办批准设立,举办单位为湖州市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为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为: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平台,促进企业与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为纳入创新人才专项编制的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度,研究院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具体如下:2024年,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精神,紧密围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大力推进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精准把握城市发展脉络,加速完善人才“五大体系”。通过精准引才、科学育才、合理用才,吸引来自各方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汇聚湖州,为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注入强大智力支持。在新质生产力的驱动下,湖州在经济、生态、文化等多领域成果丰硕:湖州GDP同比增长领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显著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生态建设持续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斐然;文化领域活力迸发,特色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研究院助力湖州高水平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理想城市,为加快建设“六个新湖州”、高质量建成现代化滨湖城市,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创新动能。2024年,研究院积极协同协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职能处室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南太湖精英”计划、高级职称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首位强市战略要求和我市八大新兴产业链发展要求,研究院在人才服务优化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打算2025年,湖州市深入实施创新强市、人才强市首位战略,紧紧锚定“人才引领发展”的关键定位,矢志打造长三角人才集聚新高地。研究院继续紧密贴合湖州八大新兴产业链发展需求,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为有力依托,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的东风,站在“十五五”谋划发展的全新阶段,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南太湖精英计划”升级版等创新机制的效能,优先满足重点平台和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精准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全力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交织、协同共进,为湖州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力与创新动力,助力湖州在人才引领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