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聚力“三个关键”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龙泉市聚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聚力“三个关键”,以“严管”促“用活”,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刚性约束下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关键对象,以“关口”前移实现源头管控。紧盯关键少数,将各单位新任“一把手”列为函告对象,制作《龙泉市机构编制工作函告单》,在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等重要节点,分期分批“函告”单位“一把手”。前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定期组织召开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邀请各单位机构编制从业人员参与。采取“线上+线下”指导模式,安排各科室负责人对机构编制事项申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名制系统管理及操作等工作进行专题讲解,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意识,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从“事后整改”到“事前预防”的转变。
二、抓实关键环节,以“刚性”约束强化动态跟踪。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对事项申请要求、申请事项办理、组织实施程序等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进行细化。明确各单位在办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时,必须确保实名制系统维护到位、违规问题整改完整、事业单位登记无误后,才能申请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程序。2023年以来通过座谈访谈、实地走访、查阅台账、问卷调查等方式累计选取9家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于评估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3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评估共发现机构编制问题22个,提出整改建议21项。
三、用好关键一招,以“合力”突围推动提质增效。出台《“组编联动”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纳入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范围。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市委编办反馈,市委编办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聚力推动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落地,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巡察、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对长期未落实到位事项,视情提出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或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龙泉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