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委编办三维发力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时间: 2025-09-29
来源: 桐乡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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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委编办以分层普法、制度细化、依法监督为抓手,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系统构建起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四梁八柱”,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以“分层普法”为先导,夯实机构编制法定化思想根基。聚焦法定意识入脑入心,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法规宣教,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成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将《条例》作为法定必修课,刚性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及党校主体班次,通过“法规解读+案例剖析”形式,明确领导干部机构编制事项必须依法决策、按程序审批的底线要求。针对新任领导干部,建立履新法定告知机制,切实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融入履职起点。二是覆盖全员群体,强化依法执行自觉。通过机构编制专题培训班实现部门联络员全覆盖,系统解读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执行”各环节的法定要求,全面提升依法执行意识。选取超编进人、擅自设立机构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三是融入重点任务,推动依法实践转化。在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关键节点,同步召开专题培训会,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权限合法、程序合规。在编制调整和职责划转中,严格以法规为依据出具规范文书,切实将依法改革、依规调整转化为常态机制,实现从知识学习到实践应用的深度跨越。

二、以“制度细化”为核心,构建机构编制法定化实施体系。通过推动“法定要求具体化、法定流程清晰化、法定约束刚性化”,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制度规范,确保机构编制管理于法有据、于规可行。一是细化法定流程,厘清操作边界。重新修订《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市委编委、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权限划分及议事程序等内容,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二是严守法定红线,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实行法定条件审核制, 同步建立动态清理台账,持续规范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依法动态优化,适配发展需求。将机构改革“回头看”融入日常管理,深入各部门调研“三定”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界定其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持续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始终确保其契合发展需要和改革方向。

三、以“依法监督”为保障,筑牢机构编制法定化执行防线。打破部门壁垒,构建依法监督、依规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以有力监督推动法定要求落实,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凝聚监管合力。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法定监督联动机制,明确各方监督职责,完善季度会商、线索移交和结果互认等法定程序。将机构编制法规执行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双随机”抽查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实现多方联动、常态监督。二是开展法定评估问效,优化资源配置。围绕“法定职责履行度、法定程序执行率、法定标准达标率”三大核心指标,构建量化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资源编制与调配的重要依据,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的资源需求。三是严格依法问责查处,维护法规权威。完善《桐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通过实名制系统数据与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动态比对、法定职责与实际履职一致性核验等方式,分析研判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强化法规的刚性约束力。

(桐乡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