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穿透式”提升用编质效

时间: 2025-09-29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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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编制使用科学规范管理,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深入挖掘“穿透式”用编理念,出台制度性文件明确用编原则、申报流程等事项,通过“一筛二检三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做好带病筛查,确保用编规范性。一是看用编单位编制情况。需满足单位有空余编制,且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编制总数内人员不超编。二是看系统信息维护情况。从组织人事部门获取人员职务职级、教育、政治面貌等信息变动数据,逐一比对是否及时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上更新维护。三是看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照用编单位监督检查历史问题台账、紧盯未整改问题,对存在应整改未整改问题的单位暂停核准用编申请业务,做到问题整改“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二、做好程序检查,确保用编严肃性。一是看有无集体动议。用编正式上报前需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充分论证用编申请的必要性。二是看用编数量的合理性。对于部分单位“有空尽报”、大量用编的随意性和模糊性用编申报行为,要求单位详细补充论证,并从严从紧审核该单位用编申请。三是看用编理由的科学性。针对单位提出的如强调本单位工作重要性、多年申报理由雷同等笼统性理由,原则上不予核准用编。

三、做好系统审查,确保用编科学性。一是坚持量退为进。以年度退休人数结合上一年度辞职、调离等计划外减员数作为用编数的上限,守好全区总量不超编“红线”和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底线”。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提前考虑退职科级干部、待配备科级干部岗位、政策性安置等用编,并预留相应编制避免后续超编。三是坚持优化配置。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变化,分析测算部门空编情况、人员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等信息,合理分配用编计划,精准保障重点领域人员力量配置。

 (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