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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委编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有效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优化

时间: 2025-07-28 10:07:00
来源: 台州市路桥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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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委编办通过统筹编制职数,厘清职责边界,推动执法创新,从源头上减少执法扰企扰民行为的发生,有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一、统筹编制职数,以专业力量夯实监督检查根本以“县属乡用共管”破题,统筹区级执法队伍67%的编制精准下沉,并规定镇(街道)将不少于 5%的行政和事业在编人员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实施镇(街道)星级岗位管理,制定编制和中层职数周转管理办法,建立50个编制“周转池”用于镇(街道)统筹使用,推行镇(街道)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镇(街道)之间行政事业编制、镇(街道)与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等的统筹,为执法力量融合提供人员、编制和职数保障。 

二、厘清职责边界,以权责法定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路桥区委编办通过镇(街道)履职事项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部门和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监管职责边界,在基本履职清单中明确镇(街道)“落实‘一支队管执法’要求,按赋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配合履职清单确定涉监督检查事项57项,收回涉监督检查事项324项。同时,破解涉企监督检查职责界限不清等难点堵点问题10个。比如,针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执法监管事项,分别明确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9个部门的具体职责,解决了部门间相互推脱、镇街兜底监管的问题,解决了企业“谁管我”“管什么”的困惑。

三、推动执法创新:以综合监管降低监督检查频率。路桥区委编办科学划分区级部门、镇街各层级的检查责任,实行“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标准化管理。同步建立横向、纵向层级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检查结果共享,有效减少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重复多头检查。构建起“1+N”分级分类检查制度体系,依据信用记录、安全风险、监管情况等指标将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级,并落实差异化精准管理,推动执法资源高效精准投放。通过“减少执法检查干扰”和“精准柔性执法”,企业负担显著减轻、发展效能持续增强,今年上半年,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19.6%,其中A类低风险企业检查总量同比下降达38.4%。

(台州市路桥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