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委编办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监管机制优化创新

时间: 2025-11-10
来源: 绍兴市越城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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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委编办积极探索构建“全链条、多维度、智能化”的监管新格局,不断优基础补短板,打破传统思维,探索创新路径,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变。

一、健全监管体系,破解“责任空转”。一方面,建立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三级联动”责任机制,登记管理机关结合监管实践,动态更新监管标准;举办单位将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纳入年度考核并做好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强化自身的权责履行,形成自我约束、主动担责的良性机制。另一方面,探索打通跨部门协同通道,共享监管数据,针对联合督办事项,明确各部门督办职责,超期未办结的自动向部门负责人推送预警,避免督促无果。建立跨部门监管会商机制,各部门定期通报监管难点堵点,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形成协同合力。

二、增强监管力度,杜绝“纸面整改”。强化监管刚性,从“核查—整改—追责”全流程发力,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升级“双随机”检查,引入“智能筛查+现场核验”双轨机制,提前通过系统筛查事业单位的高频违规点,提高对资金使用、业务开展等实质性问题核查比例。强化整改督促,要求问题单位定期更新整改进度并接受社会监督,超期未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联合举办单位开展专项督导。细化追责问责标准,对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的单位,倒查举办单位监督责任并冻结其机构编制资源,强化刚性约束。

三、加强宣传引导,化解“认知偏差”。针对监管政策不熟悉、重视不足的问题,分层开展宣传培训,强化举办单位及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加强自我管理约束的意识。通过政策解读会、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强调举办单位负责人监督指导职责。通过调研走访、沟通交流等方式,点对点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宣传引导,推动事业单位主动落实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和实操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经办人员专业素质,努力实现登记业务办理“零出错”。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开展“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大讲堂,由科室长开展机构编制业务专题辅导,常态化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并统筹用好挂职锻炼、课题研讨等手段,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绍兴市越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