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委编办“三举措”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效能

时间: 2025-11-28
来源: 海宁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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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委编办立足新时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要求,通过细化服务、严格监管,不断提升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一、力求于“细”,优化登记服务。编制登记业务指南,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事指南与材料清单,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时限要求、业务流程,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优化窗口服务机制,主动靠前服务,涉及法人登记事项变更或证书即将到期的,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有关单位,有效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效率。

二、坚持于“严”,规范日常管理。聚焦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丰富监管手段,强化部门协同,推动事业单位依法履职。严格落实法人年报公示制度,细化填报要求,实行分级审核,通过具体数据直观展示事业单位工作成效,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联合财政等部门按比例随机抽取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健全质效评估体系,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针对不同功能分类的事业单位,明确事业单位评估重点,通过多渠道信息收集和实地走访,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确保登记事项真实准确。

三、落脚于“实”,推动提质增效。加强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不断总结成效和解决问题,提高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收集事业单位运行问题并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水平。强化数据赋能管理,定期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核实更正不一致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公开促规范、促提升的作用,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海宁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