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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杭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文件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 4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
申报条件:
(1)设立登记: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并具备符合其他设立登记相关条件。
(2)变更登记:有相应变更文件和依据。
(3)注销登记:审批设立机关批准撤销,并完成清算工作。
办理时限:
(1)网上申请:收到申请是单位在线申请后完成受理、审核、核准(5个工作日)。
(2)现场办理:收到纸质材料后,当场办理。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需要交的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经办单位: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地址:市民中心F座1101;经办人:戴玮楠;联系电话:85250197。
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初始发证、变更换证)
文件依据:《关于开展市级机关、市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杭编办〔2016〕51号)、《关于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杭编办〔2016〕67号)。
申报条件: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按章程依法设立;具备独立对外开展工作的资格和法定依据;独立编制部门预算或财务独立核算;属部门直属、派出机构的,主管部门同意其作为单独主体运行。
办理时限:收到纸质材料后,当场办理。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需要交的材料:《杭州市级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纸质1份)或《杭州市级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变更申请表》、变更事项相关文件(纸质各1份)。
温馨提示:经办单位: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地址:市民中心F座1101;经办人:戴玮楠;联系电话:85250197。
三、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注册)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关于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编办发[2011]33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
申报条件:杭州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主体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和变更;单位主体的名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需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社会团体名称需经民政部门批准。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单位在线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初审。(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在线收到初审通过材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核)。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需要交的材料:已简化办事流程,在网上在线注册,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在线申请: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使用网上在线申请方式。登录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或http://www.conac.cn。
温馨提示:经办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办事地址:市民中心F座1103室;联系人:问先明、张朱刚;联系电话:85252906、8525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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