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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委编办“三坚持三优化”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职责体系建设

时间: 2025-08-11 10:59:42
来源: 三门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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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委编办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立足本县实际,积极探索优化基层社会工作职责体系建设的新路径,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清单编制为统领,优化工作职责。三门县委编办将优化基层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清单工作专班下沉乡镇(街道)之机,听取乡镇(街道)、村社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关于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意见建议,指导梳理社会工作清单。将推进辖区社会工作站点、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所辖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等内容纳入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二、坚持机构调整为重点,优化科室设置。三门县委编办遵循“因地制宜、有利工作”原则,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按“撤一设一”原则,对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进行差异化调整,考虑社会工作办公室条线多、分管多、任务重问题,鼓励乡镇(街道)探索“扁平化”管理,可在核定股级职数限额内,设置若干岗位或岗位中层,构建“分管领导—岗位(中层)”的组织架构。

三、坚持双轨并行为支撑,优化运行落地。一方面发挥机构编制导向性作用,构建乡镇(街道)“1+1+x”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基层社会工作由1名党(工)委副书记指导、协调和管理,1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综合考虑乡镇(街道)规模,明确1-3名专职人员负责社会工作。同时,结合“岗位管理”和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等制度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另一方面鼓励乡镇(街道)建立多方协同联动机制,依托现有阵地建立服务平台,引入社会工作机构,为社会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门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