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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首家民办机构获得事业单位“身份证”
2024-01-31 16:22:30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1月25日,绍兴市编办严成刚副主任向绍兴蕺山外国语学校法定代表人杨银千颁发了我市首张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式开启绍兴市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先河。
探索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充分酝酿和审慎准备,绍兴市于今年8月份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决定先行在教育领域试点,目前绍兴蕺山外国语学校作为全市的首家试点单位,已根据《绍兴市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暂行办法》完成了事业单位登记,标志着绍兴市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正式确立。
通过建立健全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社会力量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合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使其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享有社保、收费、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府扶持政策。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这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发展丰富社会公益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