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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实施机构编制管理预报审核制度

时间: 201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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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还规定,新增或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经正式批复后,各主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入实名制系统进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的采集和维护,并报县编委办审核;核准的用编计划使用结束后,各主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填写《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编登记表》,报编委办备案;核准的领导职数使用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填写《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新任领导干部备案表》,报编委办备案;在报送备案的同时,各单位须完成实名制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更新工作,从而做到有审批,有检查,将机构编制管理的预审报制与机构编制管理的实名制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为促进,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