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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创新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体制取得成效

时间: 2013-06-18 16:50:49
来源: 鄞州区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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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始终坚持“大安全”的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在连续6年实现“零增长”。

一、组建监管机构,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重心下沉。

(一)关口前移,组建监管机构。根据基层工作特有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实际,将涉及安监、公安、工商、药监、质监等多个部门在镇乡一级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在镇乡(街道)组建公共安全综合监管机构,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2009年,首先在全区22个镇乡(街道)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简称安监所),明确为镇乡(街道)所属的事业法人单位。

(二)明确职责,扩大监管安全面。明确安监所业务指导由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在区安监局挂牌)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主要职责为实施公共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管理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区安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委托开展上级安监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及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职责的明确,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3项指标已连续8年实现“零增长”。

(三)建立队伍,强化监管力量。一是上级把关所长任命。明确安监所所长职级为中层正职,且任免需事先征求区安委办意见,目前24个安监所所长平均年龄38岁,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二是精挑细选人员。在安监所成立之初,通过从原有事业在编人员中调剂和统一招考分配相结合的方式,配齐、配强安监所人员;同时密切关注人员退休、新人招考等重点时段的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安监队伍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共核定事业编制人员89名,实际在编70人。三是配齐配全辅助力量。各安监所还分别用了2—6名聘用人员,全区共52名,在此基础上,还将全区540余名村(居、社区)级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划归安监所管理,实行“多员合一、一员多用”。三支队伍的建立,形成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干事、有力干事”的良好局面。

二、理顺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上下联通。

(一)建立联席会议,加强区级层面的互通协作。为规范工作运行,加强协调,专门建立了由区安委办牵头,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环保、食品药品、劳动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公共安全基层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一次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公共安全形势,分析解决公共安全基层监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实现公共安全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区级层面“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得基层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开展更加有力。

(二)明确管理体系,加强镇乡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由区两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工作汇报,将镇乡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农村公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整合为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对公共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挂安全办牌子),切实加强安监所作为乡镇一级政府“小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

(三)实行抄告制度,加强安全隐患的三级联防。充分发挥基层安监所信息平台的枢纽作用,由安监所统一汇总、梳理村(居、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发现上报的隐患信息,并实行分级抄告。即依据处理权限和职责分工,镇级部门能处理的,由安监所负责抄告,并负责督促该部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超出镇乡(街道)级处理权限的,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抄告给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抄送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对隐患抄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相挂钩。这样充分发挥了乡镇安监所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了“区、镇、村三级联防,多部门齐抓共管”良性工作机制的形成。

三、狠抓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推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按照区委《关于扩权强镇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强化镇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夯实基层、能放则放”的要求,出台了《鄞州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采取规范监督检查、放权委托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乡镇安全工作有责无权、责权不对等的问题。2011年正式在符合条件的镇乡(街道)实施委托执法,目前全区实施委托执法的镇乡(街道)已达到20个,且执法成效显著,2011年事前处罚102起,2012年事前处罚107起。

(二)推行基层所规范化建设。以制度来规范基层安监所的有序运行,先后出台了《进一步细化镇乡(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职责的通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与制度》、《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职责》等制度。并通过开展基层公共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各安监所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经费投入保障与管理、目标管理与考核”等十二项基本制度;村(居、社区)建立了“会议宣传教育培训、日常检查、情况报告”等三项制度,在镇乡(街道)完善“基本情况、基层基础、工作活动”等六大类台账,在村(居、社区)完善“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基层基础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等三类台账。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考核引导。一是出台考核制度。出台了《镇乡(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镇乡(街道)公共安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以事故伤亡的相对指数代替绝对指标,突出重点工作,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二是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基层公共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镇乡(街道)班子成员和所属部门的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实施公共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使基层公共安全职责划分更加明晰、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奖惩办法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加大考核力度,从2009年起,将镇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综合评定的12项先进奖项之一,对区级有关部门进行不赋分考核(有2分的倒扣分)。


(鄞州区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