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委编办严把三关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磐安县委编办严把“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监管”三道关口,构建“早防范、早发现、早整改”的监督工作闭环,不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
一是突出“教育+规范”,做好“事前预防”。坚持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遵循,一以贯之,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学习贯彻。运用宣传册、公众号文章等宣传形式,分期推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原文、相关政策、标准程序、工作流程等内容,营造机构编制学法普法氛围。定期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不断深化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汇编》各项政策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引导全体干部提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能力。
二是严格“审批+监管”,抓好“事中监测”。坚持“一变动、一调整”原则,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办理编制核准、入编、人员变更、出编等业务,编办严格审核实名制日常信息变更,确保实名制数据准确、真实。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和用编核准为前提,以组织、人社部门干部任免文件和招录、退休文件通知为依据,实现机构编制人员出入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审批、经费核拨等业务联动办理,形成工作闭环。以实名制数据信息为基础,分析测算部门单位的空编情况、人员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人员流动等信息,统筹考虑部门单位岗位工作实际、人才需求等因素,对机构编制资源进行系统分析,为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人才引进等用编进人计划使用提供依据。
三是狠抓“调研+评估”,强化“事后监管”。对乡镇街道执法改革、园区机构管理等事项开展专项调研,全面准确掌握部门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水平。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全督查考核计划,列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清单和评估指标体系表,定期对部门、乡镇开展实地督查,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检查协同合力。
(磐安县委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