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聚焦部门履职立体化打造评估指标新体系
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锚定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效益化、科学化目标,以被评估单位“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其他机构编制文件为基础,质效评估指标以部门核心职能为评估要点,围绕“共性+个性+效益性”三方面形成一级指标3个大类、二级指标18个项目、三级指标51个要素,打造一套指标完善、使用便捷并有创新亮点的质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是共性指标设置。以覆盖全面、合理合规为要求,全面梳理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保障、人员配备、职数使用、内部运转机制、外部协同联动等各方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细化形成机构职能配置合法合规度、编制职数使用合理度和内外部运行协同度等共性指标项目。如对新设立和涉改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转到位度、新划入职能履职顺利度、人员转隶及时到位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度和及时清理规范已完成工作任务的临时机构等指标。
二是个性指标设置。充分考虑部门之间机构类型、行业特点、规模体量、发展阶段等差异性和评估实施时目标不同、重点不同等情况,根据教育、卫生、面向企业群众服务和保障机关运转等类别差异设置个性化指标。此外增加了机构编制调整与部门履职关联度变化,特别是部门的编制增减、科室调整、领导职数变化等机构编制调整后与部门核心职能履职量化数据变化联动情况。如在对区政务服务部门质效评估中,量化近五年来规划窗口数、实设窗口数、服务群众数与机构编制保障联动情况比对,通过以数据“说话”,突出履职成效。
三是效益性指标设置。增加单位目考结果、省市同类单位考核排名、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果体现等结果性指标,增加落实编委议定事项及时准确、妥善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发展性指标。此外,还结合评估实践需要,增加部门特色亮点创建和试点探索创新2个附加分指标。
(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