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委编办“四网协同”一体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温州市洞头区委编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通过完善法规配套制度、强化法规政策宣传、从严编制审批评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一体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立足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织密规范管理“制度网”。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配套制度供给。健全机构编制事项论证机制,制定出台《洞头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确保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实施更加科学。健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机制,制定编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梳理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统筹加强对区级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出台《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统筹调剂办法》,强化股级领导职数统筹调剂和规范管理。制定《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返聘退休人员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筑牢“编制即法”意识,铺好政策法规“宣传网”。 紧盯“关键少数”,将具有机构编制决策权、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党管机构编制法治理念。梳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及相关规定,编制形成《机构编制负面行为清单》,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学习,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以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构编制质效评估和部门提请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等工作为契机,围绕部门在机构设立、职能配置、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事例开展法规解释宣传工作,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延伸。
三、强化审批评估闭环管理,扎紧编制使用“准入网”。实行“穿透式”用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前评估、事中调整、事后评估“两评一调”闭环体系,提升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把编制申请程序,深入实施《洞头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全面运用“5项一级+20项二级”评估指标,科学评估用编需求,提升机构编制动议和论证科学性、规范性,为科学审批机构编制事项把好前置关口。加强编制动态调整,深入实施《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印发《关于优化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的通知》,用活综合、教育、卫生、街镇4类编制“周转池”,深入实施周转编制合规性审查等制度,今年以来及时收回到期周转编13个,统筹补充重要领域人员不足部门周转编10名;深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分领域分类建立评估标准,强化结果运用,以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编制用在刀刃上,今年已完成部门质效评估20家。
四、提升监督检查精度力度,加固刚性约束“监督网”。聚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深化监督检查“1+X”制度体系,形成“问题预防-问题查找-问题整改”闭环。源头控制强化“问题预防”,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日常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预防,督促部门纠正,预防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发生。联动督查扩面“问题查找”,出台机构编制监督与巡察联动工作规程,深化机构编制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与巡察、审计工作协同贯通,拓展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查找方法途径,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今年已分别联合巡察、审计部门检查部门13家。结果挂钩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将部门问题整改情况与部门编制资源调配挂钩,对突出问题提请区委区政府纳入“七张问题清单”,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温州市洞头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