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试点司法体制改革
明年6月前形成试点方案、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新疆已被列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按相关要求,将在明年6月前形成试点方案、明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要求,有关方面要抓紧工作、吃透党中央要求和新疆区情,坚持问题导向,拿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好的改革方案。全会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11月23日,参加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代表,分组讨论张春贤同志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讨论稿)》。李雄心摄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介绍,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白莉认为,司法权作为一种国家判断权,是国家宪法赋予司法机关对一切争议和纠纷依法进行终局裁判的专门权力,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此权力,为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党政机关应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应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白莉还建议,应适当结合新疆实际,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并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康明远认为,司法体制改革还应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迪力夏提·沙依木认为,“司法公正能够进一步保障和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可为依法治疆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环境,反过来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权力,也能够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更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市区法院法官黄勇琦认为,法院的职能是行使审判权、定纷止争,属于司法的一部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可以有效减少审判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干预,让审判更加的公正透明。”(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