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着力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新体系

时间: 2021-03-17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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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使命。浙江省委发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动员令。浙江省委编办将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置于数字化转型大背景、整体智治新要求、数字赋能新动力、机构编制工作全链条等时势下综合考量,加强顶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部门高效协同,着力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新体系,为“重要窗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注入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新动能。

一、同频改革,基本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去年以来,浙江压茬推进省、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改革。这次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改革同频共振,成效显著。全省涉改事业单位需办理法人登记业务17255家,截至目前,已完成16382家,完成率95%。部分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一是纳入改革总盘。将法人登记工作列入改革重要内容,并作为检验改革任务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促评估。省委编委领导对法人登记工作专门批示,要求主管部门抓好落实落地,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起草改革部署文件和领导讲话、印制政策解答、开展工作通报、明确验收标准等,均将法人登记予以纳入。二是精准对接业务。各地契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法人登记工作难题,省级层面及时制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指引》,印发简易注销办法,出台5个政策口径,线上线下实时开展业务指导。三是清理应注销未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借改革东风,全面梳理登记管理数据库,形成清单,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清理。坚守法治底线,灵活实施“一事一议”,主动靠前服务,着力破解“不愿办、不能办”的难题。

二、综合集成,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扩面提质

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在实践中形成“一看、二听、三谈、四查、五馈、六改”的抽查“六步法”,以查为媒,推动法人登记监管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实名制督查联动,长效管理。今年,全省共抽查事业单位966家,抽查比例为3.6%;省本级抽查事业单位33家,抽查比例为6%。一是发挥工作优势。充分发挥登记管理在反映事业单位运行客观事实、固化法治化机构改革与管理成果、跟踪问效机构编制使用和改革落地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聚焦聚力改革后的职责履行、机构编制配置管理和“化学反应”,以抽查推动事业单位以“新姿态”运行,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确立目标导向。牢牢抓住查验结果使用这个“牛鼻子”,改变以往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登记管理不够重视,查验结果缺少应用的不足,放大抽查工作成效,推动“一次检查、综合诊断、全面提升”。三是完善方式方法。将调研、服务融入全程,听取需求,积极回应,跟进做好跨部门需求事项推送。多渠道获取涉访涉诉、信用等信息,开展数据比对,研判先行。四是健全工作机制。邀请审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抽查。抽查结果内部通报,外网公示,并推送至政务数据和信用平台。整改到位前,暂停办理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三、建章立制,推动事业单位章程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部署和中央编委第二次会议要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抓好完善章程管理这个有效载体,推动事业单位权责更明晰、分工更精细、机制更健全、履职更高效,既管住又放活。一是建制度遵循。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章程管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管理、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促进创新的原则,确立章程在事业单位内部治理中的纲领性作用地位,明确章程内容、制定(备案)程序、监督措施等具体事项,要求章程专门载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落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和要求。二是聚部门合力。文件起草过程中,全覆盖征求省级部门和设区市编办意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教科文卫等领域单位章程管理实践。明确举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章程制定(修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准确定位登记管理机关对章程的核准(备案)职责,合理界定登记管理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分工。三是强动态管理。章程内容根据法人登记事项、机构编制事项和实际变化等动态调整。建立章程公示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落实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问责机制,推动章程管理相关部门履职到位;建立纠错机制,对不符合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或撤销核准(备案);建立联动机制,借力机构编制和信用管理刚性约束。

四、数字赋能,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监管

16个省级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监管的通知》,立足新时代,运用数字化手段,将法人证书使用监管嵌入事业单位活动全过程。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着力解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与法人证书刊载信息存在差异性,事业单位对法人证书使用存在随意性,有关部门对法人证书查验存在不平衡性,法人证书信息获取存在滞后性,法人证书查验结果使用存在孤立性等问题,切实有效维护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唯一合法凭证的地位。一是建立法人证书查验清单制度。梳理比对政务服务数据,根据事业单位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情况,建立法人证书查验清单,统一明晰法人证书的13个高频应用场景,实行动态调整,同时,细化查验要求,明确负面情形处理方式。二是建立法人证书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互联网+监管”,通过政务数据平台,以法人证书为搜索引擎,精准识别跟踪事业单位,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归集、推送、处理。三是完善法人证书使用监管沟通协商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常态化研究解决监管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跨部门事项,按照“往前一步”的工作理念,主动协商解决。

五、试点先行,探索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监管

2013年,温州市开展事业单位公益指标体系课题研究。目前,温州市已形成“1+X”(“通用版”+卫生、教育、文化、城市服务等领域)的公益指标体系,并在卫生、教育、文化领域事业单位采集公益指标信息,通过专门的数据模型合成公益指数,对公益性进行量化评价,同时,建立评价结果年度发布和结果应用机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在温州市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增加公益指标评价方法类型。有的地方借鉴行业评价成果,采用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进行等级评价;也有的地方结合年度报告公示,只亮指标,不作总体评价。试点地区均以公益性为导向,强化学术交流、部门协同、社会互动,着力科学、客观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信用体系建设、编制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费用控制、运行效率等统筹和贯通起来,推动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公益服务质效,推动优化机构编制、财政经费、人才等重要资源配置,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省事业单位公益指标体系建设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社会公认度也不断提高,下一步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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