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赋能 破属地执法之困--宁波市奉化区“四字决”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

时间: 2021-03-17 15:14:16
来源: null
游览量:

宁波市奉化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溪口镇为试点,通过组建执法机构、划转执法人员、加强属地管理、建立联动机制等一系列方式,形成了镇(街道)执法与区级部门执法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基层执法架构,有效解决了镇(街道)无执法机构、执法主体缺失、违法行为“看得见却管不着”等问题。

一、调研部署,在“谋”字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奉化区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把握改革总体目标,领会改革主旨要义;同时组织召开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部署会,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是深入调研论证。区委编办多次召集区委改革办、区综合执法局、溪口镇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同时深入区市场监管、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为改革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三是科学制定方案。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路线图”、制定了“任务书”、倒排了“时间表”,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赋权明责,在“顺”字上做文章。按照“能放尽放、放管结合”的要求,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聚焦社会焦点、群众痛点、基层难点,综合考虑权力行使频次、基层管理特点和承接能力等因素,全面梳理了部门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经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与溪口镇充分对接后,拟订首批下放执法事项468项,涉及城镇管理、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生态保护、民生事业等18个领域,形成了《下放溪口镇的执法事项汇总表及清单》。下步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对镇(街道)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行明确细化,形成职责边界清单,有效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挡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区综合执法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溪口镇的执法协助、技术支持、业务培训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确保实现由“配合执法”向“直接执法”、“突击执法”向“长效执法”的转变。

三、保障力量,在“沉”字上见实效。一是编制“下沉。整合溪口镇行政执法中心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溪口中队,组建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总体要求,将溪口中队的参公编制划入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二是人员“下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溪口中队现有人员成建制划入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同时根据派驻机构设置及执法事项划转情况,明确水利、卫生健康、文广旅体等区级部门各选派2名在编执法人员常驻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有效缩短执法“半径”、提升工作效能。三是考核“下沉”。将相关部门设在溪口镇的站、所、队,纳入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赋予溪口镇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指挥协调、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任免建议等权力,强化执法协同,充分发挥“派”的专业优势、提升“驻”的管理水平。 四是监督“下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公开权力事项清单和举报投诉电话,直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区纪委(监委)、作风办、区司法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检查、问题督办和执法监督,确保规范执法、履职到位。

四、探索实践,在“新”字上求突破。一是将现行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等进行梳理汇编,形成《行政执法实务手册》,用于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夯实综合执法基础。二是规范巡查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合理制定日常巡查、常规执法、专项检查等计划,在保证全覆盖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多头检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三是探索“三网”合一模式,做到全面执法无死角。即在综合考虑区域、人口、“三小”场所、企业等因素下,将综合执法网格、村(社区)网格、区级业务部门监管网格的人员和数据整合优化、互联互通,形成一个无缝对接、边界清晰的管理网,既相互协同、又各有侧重。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实现镇(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统一上网,使得有案必立、立案必结。建立在线云存证平台,实现现场勘验、现场取证、现场存证一步到位,将电子数据证据与传统人证、物证有机结合,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智慧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