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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三个明确”优化乡镇派驻机构管理

时间: 2024-02-06 14:42:01
来源: 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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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部门多头管理向乡镇综合治理转变,印发实施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管理办法,提升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明确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乡镇派驻机构实行县直派出部门和驻地乡镇党委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派驻人员日常工作由所在乡镇统筹管理,除履行主责主业外,还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维护、安全生产监管等中心工作。县级主管部门需对派出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属地乡镇,实行属地管理。此举有助于打破派出人员身份标签,推动派驻机构与乡镇形成工作合力。

明确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建立双向报告制度。派驻机构每年除向派出部门书面报告工作外,还需向乡镇汇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进展、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二是健全值班值守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属地乡镇审核同意后报派出部门备案,参加派出部门会议的,事先报所在乡镇备案。派驻机构需按乡镇和派出部门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派出部门和乡镇,并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明确考核办法,提升履职能力。一是赋予乡镇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建议权。如派驻机构正副职人事任免程序启动前,由派出部门会同属地乡镇动议酝酿。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乡镇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属地乡镇负责,乡镇出具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确保考核注重实绩,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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