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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规范权责清单管理为基层赋能减负

时间: 2024-03-25 16:39:50
来源: 苍南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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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委编办紧紧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充分运用全省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持续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切实解决县乡职责边界不清、“属地管理”泛化等致使乡镇责任和负担加重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管好“清单库”。一是以省市清单指导目录为蓝本,以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依据,结合上级指导意见,梳理出符合全县实际的“三张清单”,推动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梳理形成《苍南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试行)》,共涉及与基层关系密切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17个部门70个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明确由乡镇行使的 138 项通用行政权力事项,其中 86 项为乡镇一级事项,52 项为县乡两级共用事项。进一步推动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细化责任事项,针对每项权力事项,从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和具体办事流程应涵盖的内容两个维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责任科室和事项内容。

二、划好“边界线”。一是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围绕解决县乡职责划分不清晰、权责不对等、协同联动不顺畅等问题,厘清县乡职责,明确部门、乡镇承担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县级侧重专业性,对专业性强、目前由县级部门行使、便于统一规范管理的,继续由县级部门行使。乡镇突出有效性,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靠前管理更为有效的,由乡镇行使。二是绘制并公布事项运行流程图,推动县级部门和乡镇严格按照清单及规定流程履行职责,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周期、闭环式工作指引,从而使部门与乡镇的职责更加清晰、部门协同更加流畅,部门“看不到”和乡镇“管不了”的情况不断减少。截至目前,已为9个中心镇“量身”确定个性化赋权事项清单,涉及事项1198项。三是加强县乡衔接配合。推动乡镇权责清单与市县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有机衔接,做到职责不丢不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权力事项交接期、过渡期,确保乡镇有效承接和发挥作用。

三、织好“制度网”。一是明确准入原则。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向乡镇下放工作责任。二是明确准入程序。县级职能部门下放职责事项应严格按照事前酝酿、提出申请、组织审核的程序办理,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职责任务不得随意转嫁乡镇。三是明确监管机制。强化《清单》刚性约束,将其作为部门和乡镇履职、监管、问责时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纳入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从制度源头上为基层减负、为干部担当,防止“属地管理”变味走形。

四、用好“指挥棒”。健全乡镇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加强乡镇对部门下沉人员统领力。一是推动派驻力量、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各类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编制要根据乡镇赋权事项,实行“县属乡用共管”机制。二是下沉人员全面纳入所在乡镇岗位管理,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建立健全下沉人员“定期工作联系机制”。在条线主责任务没有形成重大冲击的前提下,推进下沉人员在合理事权范围内纳入乡镇网格管理,明确下沉人员入格职责边界,构建既符合部门专业管理要求,又适应乡镇日常管理需要的下沉人员入格机制。三是赋予乡镇对部门派驻干部、执法下沉人员的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推荐提名权和反向否决权,进一步强化基层可支配人员力量。

(苍南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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